所谓的“中国模式”没有普适性
近几年来,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发展道路,特别这31年的发展道路有很多评论。最初是中国问题专家库伯·雷默(Joshua Cooper Ramo)提出所谓“北京共识”,即中国有一套适合国情和社会需要、寻求公正与高质量增长的发展途径。他把这概括为“北京共识”:艰苦努力、主动创新和大胆实验;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利益;循序渐进、积聚能量。其中,创新和试验是“北京共识”的灵魂,强调解决问题应因事而异,灵活应对,不求统一标准。
此后,有许多评论包括雷默把“北京共识”视为“中国模式”,进而出现了从不同角度定义和评论“中国模式”的文章和专著。这些作者对“中国模式”的解释并不相同,由此提出的观点也相差甚大,许多相当客观,其中也有颇为“意识形态化”的“中国威胁论”的论调,提出警惕“中国模式”的输出。其实,“北京共识”一词不是北京提出的,“中国模式”一词也不是中国提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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