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土地财政”恶性循环

本文来源于《新世纪》周刊 2010年第7期 出版日期2010年02月08日 财新传媒杂志订阅
地方政府土地收入绝大多数来自房地产,支出重点用于经济建设;而民众要花更多的钱来买住房,挤占了其他消费支出
《新世纪》周刊 记者 于海荣 王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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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应对金融危机之年,中国土地收入创出新高。国土资源部2月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,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高达1.59万亿元,远超2007年房地产鼎盛时期,同比大增63.4%。

  与此同时,陆续公布的各地2009年预算执行报告中,土地收入及与土地相关的税收增长,也明显高于财政收入的其他部分。不容忽视的现象是,地方政府对土地收入的依赖度在继续上升。

  着眼于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,除了继续推进财税体系改革,土地收支在财政收支中的地位亟须重新厘定。

“土地财政”强化

  近年来,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,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迅速增长,已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。

  1998年至2008年间,中国土地有偿使用收入飞速增加,由507亿元上升至10375亿元。据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,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比重,由1998年的3%上升至2008年的11%,是财政来源中上升最快的一种。其中,在房地产步入“疯狂”的2007年,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达到12150亿元,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比重高达15%。

  尽管受金融危机影响,2009年初,中国土地交易一度低迷,但随着经济刺激计划的推进,“地王”再度频现,全年土地出让收入创下新高。国土资源部2月初公布数据显示,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价款收入 1.59万亿元,超过2007年房地产鼎盛时期,同比大增63.4%。

  中国指数研究院对全国7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一项调查显示,2009年,全国70个大中城市土地出让金累加额为1.08万亿元,比2008年增长140%,比2007年高49%。其中,杭州(包括余杭、萧山)土地出让金收入高达1054亿元,位居全国第一;上海、北京分列二三位,分别为1043亿元和928亿元。

  1月,地方“两会”陆续公布的2009年预算执行报告中,列在政府性基金项下的土地出让金也大幅攀升。

  以北京市为例,2009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026.8亿元,增长10.3%;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52.0亿元,增长52.1%,完成预算的240.0%。

  北京政府性基金收入超额完成任务,主要归功于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增长。北京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马祥伟告诉本刊记者,2009年北京全市土地出让金收入超收214亿元,达到494亿元。按此测算,北京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18.4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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